各區縣(自治縣)考試機構、主考學校、助學示范園區、社會助學單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時間的通知》(教考試辦函【2011】5號)精神,從2012年開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包括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和金融管理專業)上午的開考時間由現行的8點30分(北京時間,下同)調整為9點,下午考試的開考時間由14點調整為14點30分。開考時間調整后的考務程序另文下發。
請各區縣(自治縣)考試機構、主考學校、助學示范園區、社會助學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落實,做好考務管理的平穩過渡,并及時周知考生,以確保調整工作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