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場)統計信息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第二十一條“對取得統計從業資格人員實行繼續教育”、《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第七條“統計人員應當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定期接受專業知識培訓”的規定,現就2015年全區統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為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在崗統計從業人員重點是2013年度及以前取得統計從業資格,兩年內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
二、培訓內容形式及考試
2015年培訓內容為《統計“四大工程”三十問》,培訓取用自學和面授相結合的方式??荚嚥扇」P試(開卷)形式,由區統計局按要求統一組織考試。
三、相關要求
請參加繼續教育人員于11月4日(星期三上午8:45-12:00;下午14:45:-17:00)將統計從業資格證書交至清新區統計局三樓306辦公室,并領取試卷到大會議室參加考試。
地址:清新區玄真路17號三樓306。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
龐家瑜:5835292
陳勁強:5835290;
清遠市清新區統計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