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進一步優化法院干部隊伍結構,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根據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要求及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公開遴選一批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年輕干部到中院機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和人數
書記員9名、政工文秘人員1名。
二、報考范圍
本市公務員(不含垂直管理單位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父母或配偶的常住戶口在漳州市區(薌城區、龍文區,下同)滿1年(2014年10月28日前取得漳州市區戶口)且現工作(生活)在漳州市區的福建省內漳州市外機關公務員。
三、職位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和實際工作水平較高,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業績突出,作風正派,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并應具備以下資格:
職位01 書記員(4名)
1、機關在編公務員。2、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3、男性。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5、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6、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2013年10月28日以前參加工作)。7、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8、符合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9、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職位02 書記員(5名)
1、機關在編公務員。2、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3、性別不限。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5、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6、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2013年10月28日以前參加工作)。7、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8、符合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9、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職位03 政工文秘人員(1名)
1、機關在編公務員。2、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3、性別不限。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2013年10月28日以前參加工作)。6、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7、符合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8、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考錄資格,不得報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試用期內的新錄用或重新考錄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錄用考試但未滿招考職位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構成《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任職回避情形的;2015年受到效能告誡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組織報名
遴選工作方案經審定后,在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和《閩南日報》上發布公開遴選公告,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自愿報名,填寫《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和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漳州市外報考者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戶口本和父母或配偶在漳州市區工作(生活)的相關證明,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到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10月28日至11月11日;
報名地點: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漳州市龍文區水仙大街89號)機關干部處;
聯系電話:0596-2175224、2175320。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中院機關干部處負責。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者由中院政治部通知報考人,準予參加遴選考試。
(三)筆試
筆試卷分A、B二種卷。報考01、02書記員職位人員考A卷,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法律和司法業務方面的知識等;報考03政工文秘職位人員考B卷,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法律業務知識和綜合文字能力等。書記員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人數與該職位擬遴選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遴選人數;政工文秘人員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人數與該職位擬遴選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該職位不開考。
(四)面試
面試在筆試后進行,按每個職位擬遴選計劃數的3倍數,在筆試成績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30之前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干部處確認,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批準,可在報考該職位的報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人員與遴選計劃數出現1:1比例或進入面試人員少于遴選計劃數情況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以當場答題的方式進行。面試題共三題,答題時間為15分鐘;重點測試報考者與報考職位相適應的知識、能力和心理素質等;面試設7名評委;面試順序按照當場抽簽的序號進行;面試由評委當場評分,面試成績為7名評委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忌拿嬖嚦煽儺攬隽练?。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計算方法,算出總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以各職位擬遴選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列。由中院機關干部處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組織考察
中院機關干部處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的,可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七)研究決定
由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向市中級法院黨組匯報,中院黨組根據綜合評定結果確定擬遴選人選。
(八)公示并辦理調動手續:擬遴選人員在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和考生原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報有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六、組織領導
遴選工作在中院黨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中院政治部會同院紀檢組監察室等部門組織實施。
七、紀律與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法官法》有關回避規定。參加遴選工作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考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遴選公正的,應當回避。
2、遴選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中院紀檢組監察室對遴選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紀檢組監察室應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遴選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4、對違反遴選紀律的工作人員,要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遴選紀律的報考人員,即取消遴選資格。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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