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設置
2015年全縣招聘特崗全科醫生2名,新賓縣中醫院1名,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1名,詳見《2015年新賓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職位信息表》。
二、特崗全科醫生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自愿被派往鄉鎮衛生院從事全科醫生工作。
(二)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三)醫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五)除具備以上所列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符合此條件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醫學類專業學歷。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符合此條件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3.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和執業醫師資格,3年以上臨床醫療工作經驗,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4.對招聘到艱苦邊遠地區的特崗全科醫生,其執業資格可放寬到執業助理醫師。
5.新賓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三、崗位職責。特崗全科醫生應按服務對象實際需求履行以下職責:
1.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病人康復與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等連續性、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2.承擔??萍膊〉淖R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3.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與居民簽約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
四、特崗全科醫生管理
1. 縣級公立醫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特崗全科醫生聘期為5年,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派遣至相應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工作,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為5年。對于違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駐任務或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特崗全科醫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等。
2.特崗全科醫生人事檔案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管理,黨團關系轉至所在鄉鎮衛生院。
3.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的日常管理、績效考核(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由鄉鎮衛生院負責,考核結果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備案,對成績突出,考核優秀者,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考慮;對考核不合格者,應當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工作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滿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在有空編空崗的情況下,鼓勵特崗全科醫生繼續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當地衛生計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辦理相應人事關系,納入鄉鎮衛生院常設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關系所在的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工作的特崗全科醫生,全部納入縣級公立醫院常設崗位管理,返回縣級公立醫院工作;應聘前有工作單位的特崗全科醫生,聘用期滿后,也可在公開招聘的前提下,通過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單位工作,或通過公開招聘到其他醫院工作,招聘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五、特崗全科醫生激勵與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享受所在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同類人員工資及保障待遇。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特崗全科醫生按國家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期間,鄉鎮衛生院要為特崗全科醫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條件。
(二)職稱晉升。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累計服務的時間。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期間,按國家規定年限標準,可提前一年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相應資格的,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三) 教育培訓。對未取得全科醫學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進行全科醫生崗位培訓。首次培訓3個月,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執業范圍項加注全科醫學后,方可正式上崗。累計培訓時間達到1年的,經考核合格,頒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
六、簽訂合同
縣級公立醫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任合同,明確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為5年,并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對于違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駐任務或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特崗全科醫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等。
七、人員管理
特崗全科醫生聘期為5年,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派遣至相應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工作,期間必須注冊為全科醫生或在原有執業范圍項加注全科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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