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原人事部令第7號)、《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發〔2008〕170號)和《關于印發〈杭州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發〔2015〕39號)等文件規定,經報考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并經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杭人社發〔2015〕292號)文件批復,同意錄用駱嘉蕓等51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錄用時間從到單位報到之日算起,試用期一年。凡村(社區)工作經歷未滿一年的,應安排到村、社區工作鍛煉。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6日
2015年余杭區新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名單
一、杭州市余杭區檔案局(館)
檔案管理(1人) 駱嘉蕓
二、杭州市余杭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財 會(1人) 蔣抒吟
三、杭州市余杭區會計核算中心
會計核算監督1(2人) 胡建昭 趙 飛
會計核算監督2(2人) 邵佳怡 程思彬
四、杭州市余杭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法律(1人) 陳建強
人力資源管理(1人) 蔣霄陽
五、杭州市余杭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法律(1人) 沈江虹
六、杭州市余杭區社會保險辦公室
財務(1人) 吳 赟
人力資源管理(1人) 周輝瑋
臨床醫學(1人) 張婷婷
法律(1人) 馬艷琪
計算機管理(1人) 陳婭菁
七、杭州市余杭區畜牧獸醫局
屠宰檢疫執法1(1人) 田雨晨
屠宰檢疫執法2(1人) 曾 玲
法律(1人) 顏妙玲
八、杭州市余杭區農業機械監督管理總站
財會(1人) 王佳誠
九、杭州市余杭區衛生監督所
衛生監督1(2人) 丁周屏 吳曉鵬
衛生監督2(2人) 王宗陽 林瑤瑤
衛生監督3(1人) 周旭輝
衛生監督4(1人) 秦 榕
衛生監督5(1人) 蔣 艷
財務(1人) 毛一蘭
職業衛生監督1(1人) 鄭 旻
職業衛生監督2(1人) 錢 穎
職業衛生監督3(1人) 牛米莉
十、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
市場監管1(1人) 孫俊杰
市場監管2(1人) 趙春楓
十一、杭州市余杭區漁業漁政管理總站
船舶駕駛(1人) 婁翰峰
十二、杭州市余杭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財會(1人) 姜舒君
十三、杭州市余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城管執法1(3人) 謝 清 吳 芳 梁 立
城管執法2(4人) 侯 佳 趙 偉 張嘉賓 高繆欣
城管執法4(4人) 胡宇寧 泮 斌 凌 君 湯昕晨
十四、杭州市余杭區水政監察大隊(杭州市余杭區水資源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
水政(1人) 沈佳娣
十五、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余杭分局所屬國土所
開發區管理所專管員(1人) 葛 然
余杭管理所專管員(1人) 程媛緣
十六、杭州良渚遺址管理區管理委員會
財會(1人) 周義丹
規劃(1人) 牛 沙
檔案管理(1人) 劉 陽
計算機(1人) 丁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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