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特殊教育學校是一所集學前聾兒語訓教育、九年義務教育和職業高中教育為一體,專門招收視障、聽障和智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就讀的學校。2011年招聘教師工作,根據玉編辦準〔2011〕24號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序號 | 崗位 | 專業 | 學歷 | 招聘人數 |
1 | 教師 | 特殊教育 | 本科 | 1 |
2 | 教師 | 康復治療學 | 本科 | 1 |
3 | 教師 | 美術 | 本科 | 1 |
4 | 教師 | 園藝 | 本科 | 1 |
5 | 教師 | 漢語言文學 | 本科 | 1 |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熱愛特殊教育事業。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溝通交流能力。
3、年齡在25周歲以下,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4、具有初級中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與本專業相關的且國家勞動部門承認的職業技能資格等級證。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近年以來云南省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被考錄單位認定為考試作弊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5日8:00-2011年7月31日17:00。
2、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簡要流程:登陸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3、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才能報名。
5、報名資格審查由玉溪市教育局和玉溪市特殊教育學校共同負責。
(二)考試辦法
1、筆試由市人才市場組織,筆試內容:教育法律法規(教師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育學、心理學及相關專業知識的有關內容。
2、面試由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學校共同組織,面試內容:試講一節課。
3、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特殊專業(特殊教育、康復治療學),如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筆試合格后直接參加面試。
4、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攜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有關部門鑒證)、身份證、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以上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就業推薦表一份。
(三)錄取方式
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試講50%)=綜合得分,按照每個招聘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選,綜合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體檢
(一)擬聘人員進行等額體檢。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替補。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進行。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玉溪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玉溪人才網(www.yxrc.cn)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違反考試紀律,偽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等,取消考錄資格。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