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人發[2005] 2號文件和自沿委辦[2004] 81號要求,為確保2011年沿灘區考試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與規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試的組織
本次面試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區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匯同沿灘區委組織部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面試人數及面試原則
1、同一崗位(崗位代碼)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考計劃之比(以下簡稱考聘比)高于20:1的,以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從高到低依次按照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高于3:1(含3:1)低于20:1(含20:1)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按照考聘比,進入面試最后一名考生若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高低排序,若專業成績再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
2、考聘比(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之比)低于3:1的,全部進入面試,以《公告》中劃定的筆試、面試折合后的總成績最低合格線60分為準,達到最低合格線的,等額擇優聘用,低于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3、面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面試項目及成績評定標準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評委評分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面試成績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位評委打分按簡單算術平均后計算面試得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
1、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的形式,考生對評委的提問現場作答,面試時間15分鐘,其中思考時間不超過3分鐘,答題時間不超過12分鐘,評委現場評分。
2、面試內容: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方面的內容。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1、公招區教育局所屬中小學校教師崗位(崗位代碼:50101—51001)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28日上午8:00。
2、公招區衛生局所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崗位代碼:51101—51801),富全鎮、聯絡鎮等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崗位代碼:51901),《沿灘宣傳》編輯部(崗位代碼:52001),沿灘區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代碼:52101—52102),沿灘區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代碼:52201),沿灘區文物管理所(崗位代碼:52301)和沿灘區黃市鎮、富全鎮等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崗位代碼:52401)崗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29日上午8:00。
(二)面試分組
面試按不同的崗位代碼分2天共4個面試小組進行面試。
1、報考區教育局所屬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的考生分為2個面試小組。
2、報考區衛生局所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分為1個面試小組。
3、報考沿灘區黃市鎮、富全鎮等鄉鎮事業單位,沿灘區富全鎮、聯絡鎮等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區文物管理所,《沿灘宣傳》編輯部,區建設局和區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分為1個面試小組。
(三)面試評委會
每個面試小組的面試評委會成員由7人組成(其中專家評委2人),以分組差額抽簽方式產生。
(四)面試考務工作小組
面試考務工作小組負責面試的計時、計分(考生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核分、引領及有關聯絡、協調工作。
(五)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注意事項
1、請參加公招中小學校教師面試的考生持《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新版臨時身份證有效),于2011年7月28日上午7:20準時趕到面試地點,按現場指示牌經驗證后進入候考室,遲到30分鐘未到場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2、請參加公招區衛生局所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沿灘區富全鎮、聯絡鎮等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沿灘宣傳》編輯部,沿灘區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沿灘區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沿灘區文物管理所和沿灘區黃市鎮、富全鎮等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崗位面試考生持《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新版臨時身份證有效),于2011年7月29日上午7:20準時趕到面試地點,按現場指示牌經驗證后進入候考室,遲到30分鐘未到場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3、成績評定與公布:面試當天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由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1年8月2日統一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六、面試收費
面試收費標準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80元/人收取。參加面試的考生在資格復審合格后交納面試費。
七、面試工作監督及紀律要求
面試是招考工作的關鍵環節,評委及有關工作人員應高度重視,密切協作,嚴格程序,嚴守紀律,堅持標準,秉公評判,確保面試公平、公正,實現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目標。評委及現場工作人員有需回避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在工作時間內,評委及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關閉通訊工具,不接待其他人員。
參加面試的考生應服從組織領導,平等競爭,服從評判,出現問題應找組織反映,不能違紀違規,妨礙面試正常工作。
面試的全過程由區監察部門和參加面試的考生共同進行監督,考生在面試過程中如發現有應回避的人員或違規的現象,應當場向區監察部門的現場監督人員報告。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