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推行“村警”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青政〔2015〕75號)精神及市政府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創新農村(社區)警務模式,提升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水平,全力維護我縣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7月份已招聘90名“村警”的基礎上,計劃在全縣16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再招聘306名“村警”,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較強紀律觀念;
(四)具有較強吃苦耐勞精神,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五)年齡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表現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艱苦邊遠地區文化程度要求可適當放寬至初中;
(七)具有履行職責應具備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八)熟悉駐村民情,受群眾認可;
(九)退伍軍人優先;
(十)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個人自薦、群眾推薦或村(社區)“兩委”、鄉鎮(辦事處)黨委、政府推薦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報名地址: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若是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以上證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村警”應當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通過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程序,采取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招聘工作結束后,按市政府文件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標準
村警誤工補助: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其中基本補助為700元,績效補助為300元)給予“村警”誤工補助。
村警工作保障經費:交通費補貼500元/年、通訊費補貼500元/年;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按規定標準統一繳納。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原則上為1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續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特此公告。
湟中縣“一村一警”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5年10月14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青海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