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關于做好2016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研究院實際,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機制、提高推免生質量、改善學緣結構,特制定研究院院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計劃及專業目錄
我院2016年擬接收碩士推免生總數約為11人(含接收校內推免生)。專業目錄參見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二、接收推免生報名條件
1.凡取得所在學校推免生資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為推免碩士生,在校期間參加科學研究、全國競賽等活動表現突出者優先接收;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2.所有符合條件預報考華南師范大學華南先進光電子研究院的推免生,可以通過華南師范大學“推免生預報名系統”(http://101.4.63.89:8260/#)進行預報名。9月28日起,具備推免資格的學生均須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最終錄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為準。
三、選拔和考核
1.研究院考核小組審核申請人的報名資格和申請材料,確定面試名單。
2.復試時間、地點。時間待定,地點:廣州大學城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理5棟。
3.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養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
四、錄取
1.根據研究院公布接收推免生計劃及復試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2.研究院初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在“推免服務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學生須按照要求及時在系統接受待錄取通知。
3.擬錄取名單將上報校招生考試處,審核同意后公示10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且核查屬實的學生,將取消發送的錄取通知。
4.最終錄取推免生名單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在研招網推免系統備案公布為準。
華南先進光電子研究院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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