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云南省大學生村官是不是要是有單位聘請就可以轉正?如果沒單位要,就自行解決合同滿后的就業問題?
回復:原則上選聘人員聘用期為3年,期滿后,經雙向選擇,可繼續聘任,連續聘用不超過2個聘期;不再續聘的,引導和鼓勵其自主創業或自主擇業。選聘人員在聘用期間因違反管理規定或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經聘用雙方協商,予以解聘。
其中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云南省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享受適當放寬報名條件等限制以外,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我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