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
有關面試平均分事宜的公告
根據《貴陽市2011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陽市2011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貴陽市2011年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的規定,為做好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面試工作,現將有關面試平均分事宜公告如下:
一、對報考“招考計劃數為1,而通過現場資格復審后的面試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和“招考計劃數大于1,而招考計劃數與通過現場資格復審后的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未達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職位的考生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須計算面試平均分考場的面試平均分數線將在面試結束后公布。
貴陽市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職位及考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