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總會計師資格認證辦法(試行)》(閩財會[2011]45號)文規定,申報2015年總會計師資格認證資格材料受理地點為:福州鼓樓區中山路5號(福建省財政廳會計處11層)。受理時間:2015年11月1-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節假日除外。
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財政、人事部門匯總上報省財政廳期限為12月10日前。
注:已取得認證資格并到期的,無需再申報。
省財政廳會計處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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