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語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市直各學校:
根據泰語辦函〔2015〕5號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市組織參加泰安市2015年下半年普通話測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1.報名范圍
按照《新泰市迎接國家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新政辦發〔2014〕27號)要求,我市黨政機關、新聞媒體、教育系統、公共服務行業(簡稱四大領域)工作人員應報名參加普通話測試,其他領域的人員和社會人員自愿參加。
在職教師包括已經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在此基礎上有提級達標意愿的各級各類教師也可參加。2003年6月15日以后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并已達到相應標準的長期有效。
2.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28日
報名地點:新泰市教育培訓中心(市自來水供水大廈東 杏山路177號)
二、測試
1.測試時間、地點
泰安市測試時間擬定于11月7日-8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11月5日,考生到教育培訓中心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遺失不予補辦。
2.測試費用與發證
測試工作由泰安市普通話測試中心負責實施。根據魯教財字〔2004〕1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普通話水平報名及測試費為50元/人次。
測試人員經測試合格,由山東省語委統一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三、其他事宜
1.參加測試的人員需本人按照規定時間報名。報名時需交驗個人身份證,現場采集數碼照片,同時填寫《山東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登記表》的紙質版和電子版有關內容(特別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須與身份證一致),一定由本人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否則后果自負。
2.普通話測試報名及準考證發放由市教育培訓中心負責辦理。聯系人:胡淼,聯系電話:7224587。
3.請注意要按照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辦理有關事項。測試的成績一般3個月后可登錄山東省語言文字網站普通話成績查詢系統進行網上查詢。測試合格人員的等級證書上級發放后會及時在新泰教育局網站及時通知領取地點、時間。
4.《普通話水平測試指導用書(山東版)》為測試參考
用書,自愿購買。
5.根據《山東省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考試要求及考試紀律》,對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者,成績作零分處理、通知其所在單位并在全市通報,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內不得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
未盡事宜請參考泰安市教育局網站(www.taedu.gov.cn)右側“通知公告”欄“泰安市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問答”。
新泰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東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