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本縣黨、群、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中以考試競爭方式考調工作人員到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工作,為確??颊{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特制定《2015年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考調單位及人數
考調單位及人數具體情況見《2015年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本縣在編在職黨、群、政府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股級及以下的國家正式干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違紀行為。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人員在招考(聘)時規定有服務期的,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未規定服務期的須截止至2015年10月1日工作滿2周年人員方可報考。
5、近兩年年度考核須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學歷、專業、資格、身份等條件符合報考職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7、教師僅限現借用在縣直單位(縣直學校除外)且由組織部門行文借用的方可報考。
8、符合調動條件(對照赫縣黨發(2012)15號文件和赫組通(2012)72號有關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及新錄用進入本單位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3、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行為,已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正在接受政法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及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5、近兩年受黨、政紀處分的人員。
6、其他有規定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2、發布信息。
3、統一報名時間、地點,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4、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5、考核。
6、公示。
7、確定擬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時間:2015年10月10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30,下午2:0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名地點設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3、報名要求:
按照方案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所提供的復印件全部使用A4紙張):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參加工作文件(需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及能證明身份依據的其他證明材料。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6)單位出具的近兩年年度考核證明。
(7)報考城市管理局F1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考調計劃予以調整。職位考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考調計劃取消的,如符合本次考調其他職位報考要求的,在10月18日下午3:00前,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給予改報其他職位,不能改報和不愿改報的,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考調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考調工作任何一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均取消考調資格。
1、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進行復審。
2、復審。考調單位根據初審意見,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考調單位或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考試。
(四)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經復審通過的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報名收費憑據于2015年10月20日下午2:30-5:30點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所有成績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筆試卷面總分100分;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
1、面試對象:面試根據各考調職位開考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同一職位面試對像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組織。面試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七、考核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開考計劃數1:1比例確定列入考核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列入考核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再面試。若考核對象自動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遞補一次。
考核工作由考調單位成立考核組具體組織實施,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復核把關。考核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主要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突出考核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考核組將查閱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等情況,考核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核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核對象的實際情況,并按要求出具廉潔自律等有關材料??己瞬缓细竦模挥柁k理調動手續。
八、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考核情況確定擬調動對象,在赫章縣人力資源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確定為擬調人員,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調動資格。
九、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考調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十、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考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0857-3232881 (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 0857-3222778(縣監察局)
赫章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1.職位表
2.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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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來源于赫章人力資源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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