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結構,推動法制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院人員缺崗和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招聘人數:2人。
(二)崗位及要求
1、業務庭書記員2人,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能吃苦耐勞,具有一定的法學理論知識,思維敏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較好的人際溝通能力。
2、其它資格條件: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隆陽區戶籍優先;無違法犯罪記錄和劣跡;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且期滿一年。
二、待遇情況
(一)工資待遇按隆陽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每月1400元),購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二)簽定勞動合同(一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5年10月9日、10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各類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一并提交至報名處,經審核合格者,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報名地點: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2207024聯系人:匡燕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