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15〕32號
各轄市區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局)、局屬各中學、教科院、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發展中心:
2014年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在常州市試點,根據省文件精神,結合常州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常州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工作部署如下:
一、明確注冊范圍,落實各項工作
各單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和統籌定期注冊工作,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以學校為主體集中辦理定期注冊。
注冊對象范圍為:
1.全市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尚未注冊的在編在崗教師;
2.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宮、電化教育等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可評聘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尚未注冊的在編在崗人員;
3.在2014年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滿足定期注冊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相應條件的人員,可再次申請注冊:
(1)取得與任教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或調整到與所持教師資格證書相應的崗位;
(2)再次申請注冊前開展教育教學工作連續滿一年及以上(長期病休康復后或經治療后堅持參加正常教育教學工作一學期及以上);
(3)再次申請注冊前一年考核合格;
(4)處分解除,且當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嚴格遵照流程,確保順利實施
1.個人申請。注冊范圍內人員在規定的注冊受理期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www.jszg.edu.cn)自行進行網上申報,打印好申請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10月12日-10月19日完成網上申報,平臺開放時間為工作日8:00—20:00)
2.學校審核。申請人所在的任教學校按要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教師資格證原件、申報表和學校最近簽定的聘用合同或聘書復印件加蓋校印等)進行核實,出具所需的各項證明,完成網上申請確認工作,并填寫附件3、附件4和附件5。(10月12日-10月21日完成,)
3.學校提交材料。任教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人提交材料與附件3、附件4和附件5集中提交給注冊受理機構。局屬10月23日前將材料送至常州教師發展中心李志崗老師處(1號樓102室, 聯系電話:86644867),轄市區10月23日前送至轄市區指定地點。
4.注冊機構初審。注冊機構組織對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無故逾期不申請注冊人員信息錄入定期注冊系統。(10月28日前完成。)
5.初審公示。注冊受理機構提出注冊初審結論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報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復核。(11月5日前上報。)
6.復核。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復核后,報省教育廳終審。
7.終審。省教育廳通過網絡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并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注冊結論及有關信息。
8.做出注冊結論。受理注冊的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省教育廳終審意見公布注冊結論,并在申請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附頁上進行注明,其中教師資格證書上的注冊結論打印在教育部統一發放的注冊貼上。注冊貼貼在附頁上,加蓋教育行政部門的騎縫章?!督處熧Y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受理注冊部門歸檔保存。根據規定,需在受理注冊申請終止之日起(即11月10日起)90個工作日內作出注冊結論。
各注冊機構用戶、學校確認點用戶加入相應的工作群,按照部署積極推進各階段工作。要及早核對教師資格證信息,確保教師能在正式申報期限內順利完成網上注冊。
三、認真總結,及時反饋信息
各注冊受理機構要對定期注冊工作經驗認真總結,請在2015年12月底前將工作總結報市教育局人事處。
附件:
1.江蘇省實施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細則(試行)
2.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問答(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部分)
3.2015年常州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人員匯總表
4.2015年常州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報人員花名冊
5.2015年常州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未申報人員花名冊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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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doc》來源于常州市教育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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