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定:各招考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5:1。報考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不含城關鎮),以及其他地處偏遠、條件艱苦、貧困人口較多鄉鎮的,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錄用人數或取消擬錄用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于2015年9月25日18:00前,到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交流科(七一路中段市政府南樓七樓)重新選報其他職位。
按照以上規定,現將周口市2015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取消的擬錄用職位予以公告,具體情況見附件。
中共周口市委組織部
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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