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汕頭市人社局《關于我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汕人社〔2015〕292號)文件精神,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規范我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往年度繼續教育工作的清理及驗證等工作。法人單位要高度重視,對本單位全體專業技術人員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確保本單位不再出現歷史遺留問題,并按照以下五方面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1.對未完成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法人單位要通知其于2015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到汕頭市行政學院報名參加往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對專業科目有指定要求的除外),補齊所缺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具體培訓時間由市行政學院另行通知。
2.對未完成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且長駐外地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沒法參加面授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于2015年11月20日前參加“廣東職業繼續教育網”、“廣東人才培訓網”等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的網站進行學習,學習科目要與其所從事的專業相近,以保證培訓效果。
3.對已完成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但未及時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下稱管理系統)中上傳繼續教育培訓記錄的專業技術人員,法人單位要通知并督促其于2015年11月25日前在管理系統中上傳有關培訓記錄。
4.對已生成證書但未按時到區人社局驗證蓋章的專業技術人員,法人單位要通知并督促其自行登陸管理系統打印有關證書。由法人單位集中帶齊繼續教育證書及匯總表,于2015年12月18日前到區人社局驗證蓋章。
5.各法人單位要確保本單位全體專業技術人員均完成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及培訓記錄上傳工作,在2015年12月30日前做好管理系統中數據審核工作。在完成單位數據審核工作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清理報告(報告須包括以下內容:本單位未完成往年度繼續教育任務人數、姓名、身份證號碼、申請辦理繼續教育記錄的年度等),送區人社局。
二、從2016年1月1日起,除參加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的網站學習通過外,市、區不再組織往年度繼續教育培訓,不再開展往年度繼續教育記錄認定及證書驗證蓋章工作。
三、區各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對遺失的繼續教育證書進行補蓋章,須由所在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報告須包括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碼、證書編號、發證時間等),重新在管理系統中打印證書,到區人社局辦理。
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