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的畢業生,畢業后將檔案轉回了原籍的教育局系統(師范類的在教育局)。報到證現在在我手上。上次去教育局開未就業證明,負責人告訴我她不能開,只能開我不在教育系統工作的證明,其他地方的不管。但是你這上面明確說了要未就業證明,我該怎么才能開到呢?
主要是她不給開,但是我的檔案就在教育局。怎么才能開到全面的正式的未就業證明,如果沒有是不是我的資格復審就過不了?
回復:報到證就是未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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