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步推進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規范聘用工作程序和做法,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增強綜合競爭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快我縣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激活用人機制,拓寬大中專畢業生和社會失業人員的就業渠道,確保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根據州委組織部、州人事局、州公安局《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楚人發[2006]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并報州人事局批準,今年我縣將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7名。現將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1、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缺編進人,專業與行業特點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用人單位申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縣機構編制部門審核,縣人民政府批準進人計劃和按招聘條件選擇就業對象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招聘對象和報考的基本條件
1、招聘人數
根據我縣事業單位缺編數及實際工作的需要,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并報州人事局批準同意我縣今年公開招聘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7名。其中:
(1)武定縣教育系統:補充高中教師、鄉(鎮)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小學教師25名;
(2)武定縣衛生系統: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30名;
(3)武定縣水務系統:鄉(鎮)水利水土保持站工作人員3名;
(4)武定縣畜牧獸醫系統:鄉(鎮)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員2名;
(5)武定縣農業系統: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名;
(6)武定縣林業系統:環州林業站工作人員1名;
(7)武定縣文體廣電旅游系統:民族藝術團工作人員3名。
2、招聘辦法及對象
招聘辦法:本次招聘是針對空編單位的職位進行選拔性競爭考試。
招聘對象:
(1)面向畢業于高等院校的大專及其以上學歷未就業(含自考、函大、電大、職大、夜大)的畢業生;縣民族藝術團職位具有中專及其以上學歷未就業(含自考、函大、電大、職大、夜大)的畢業生。在武定縣轄區內的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的服務人員。
(2)根據崗位需要,部分職位面向全省、全州公開招聘未就業的畢業生。
(3)在職在編的財政撥款人員不得報考,屬本縣自收自支人員符合條件的,須取得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4)參加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選拔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考試中作弊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5)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或被取消錄用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3、報考的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法。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 年滿18周歲,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其他條件要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民族藝術團職位年滿16周歲,年齡在25周歲以下,其他條件要符合本職位的要求。
(4) 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年齡等,報考者需持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原件方可報考。
(5) 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1、招考職位。2011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招聘單位、職位、名額、招聘資格條件,詳見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欄,考生也可通過武定公眾信息網(http://www.wuding.gov.cn)查詢。
2、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于2011年7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五樓報名。
3、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畢業生須出具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報到證)》。其中,2010年以前未就業的畢業生如無報到證的,應提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社會考生須出具身份證、畢業證(失業或待業人員需持失業證或檔案所在地開具的證明)。經招聘單位資格審查和紀檢監察、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復審,同意報考的人員即可辦理報名手續,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提交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報到證)》和同意報考等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6張,交報名考試費50元,報考武定縣民族藝術團演員崗位的還需交納專業面試考試費50元。
4、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含自考、函大、電大、職大、夜大)應、往屆未就業的畢業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5、招聘范圍。
(1)武定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崗位,面向全省范圍內公開招聘,武定縣轄區內的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人員不受戶籍地限制。武定縣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護理人員、影像人員、檢驗人員、藥房工作人員、中醫臨床醫生、公衛醫生崗位和武定縣鄉鎮水利水土保持站工程管理崗位面向全省范圍內公開招聘,武定縣轄區內的大學生村官不受戶籍地限制。
(2)武定縣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崗位、武定縣民族藝術團演員崗位面向全州公開招聘。除民族藝術團職位外,武定縣轄區內的大學生村官不受戶籍地限制。
(3)武定縣鄉鎮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小學教師崗位,武定縣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武定縣鄉鎮畜牧獸醫站畜牧獸醫崗位,武定縣環州林業站工作人員崗位限招武定戶籍畢業生,武定縣轄區內的大學生村官不受戶籍地限制。
6、報考比例。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錄用數比例達到3 :1才能開考。報名工作結束,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生條件,征得考生同意后,調整報考其他職位,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該職位才能開考。
7、考試時間:2011年7月29日。
8、考試地點:武定縣第一中學。
四、考試辦法
縣民族藝術團職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方案祥見武定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實施辦法)。其他職位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統一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招考,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通過考試后,按各職位計劃招考名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選。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和考試內容
1、考試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總分為100分。縣民族藝術團職位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考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在總成績分數上加5分、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的在總成績分數上加3分、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的在總成績分數上加3分、具有檢驗技術資格證的在總成績分數上加3分。
2、考試內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為公共基礎考試,以《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為主(2011年出版)。
六、考察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察體檢人員的確定是依據各個職位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如總成績相同,則優先確定屬我縣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婦女考生。若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的或被初選后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按所空缺職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體檢辦法
考察按有關要求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公示
考生的成績在武定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告欄進行公告。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合格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由招考單位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錄(聘)用手續。
十、紀律要求
1、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考生在報名、筆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
2、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調離招考工作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在筆試、考察、體檢等考試錄用工作環節中,縣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或招考單位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報考者須留下有效聯系電話,在發出筆試、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考察、體檢等資格。
4、整個考試錄用過程,由縣委組織部、縣紀檢監察局全程監督。在筆試時特邀請部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現場視察和監督。
十一、其他事項
武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單位(部門)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武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