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師范大學2016年推薦優秀
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辦法
為更好發揮推免制度在人才選拔中綜合全面、公平自主的優勢,推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與領導
(一)學校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研究生招生的校領導任組長,校保密委員會主任、校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招生處、紀委監審處、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教務處、校團委、就業處、后勤保障處負責人組成,其工作職責是負責全校推免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推免工作辦法,確保推免生質量,維護推免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招生處承擔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具體組織及服務工作。
(二)各學院(含中心、所、實驗室、研究院,以下統一簡稱為“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及推免考核組,負責組織本學院的推薦與接收等工作。
(三)推免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學院第一責任人。
(四)卓越教師項目的推免工作(含計劃執行、報名資格審核、學生考核、上報名單、咨詢及解釋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的推免工作(含計劃執行、報名資格審核、學生考核、上報名單、咨詢及解釋工作)由校團委負責。
二、推薦對象及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12級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思想品德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違法違紀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記錄。
(五)文科、理工科學院的學生前三年專業課平均成績在專業內排名前20%;藝術學院、體育學院、申請卓越教師項目、申請研究生支教團的學生前三年專業課平均成績在專業內排名前30%。專業課平均成績及排名以教務處提供的為準。
(六)同等條件下,專業課平均成績排名靠前的優先推薦。
(七)體育專業(有突出貢獻的高水平運動員除外)及藝術專業的推免生英語須通過三級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語專業的推薦免試生英語必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語專業的推免生必須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
(八)在國家級文藝、體育、科技比賽中獲獎者,社會實踐活動表現優異者,或在核心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者,按規定予以適當考慮,但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九)對有特殊學術專長者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選拔,但必須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符合以下條件可不拘一格推薦:
1.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中遴選推免生的條件。
2.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
3.學生相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公示無異議。
4.報送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十)根據《云南師范大學學生學費、住宿費管理暫行辦法》(云師大〔2008〕8號)文件規定,無故欠費或惡意欠費學生不得參加推薦。
三、推薦程序
(一)學院宣傳動員,接受學生咨詢。
(二)考生自愿向學院報名。
(三)學院進行資格審核,按差額確定推薦候選人。
(四)學院公示候選人名單。
(五)學院組織推薦考核,確定推免資格名單。
(六)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七)學校、學院公示推薦結果。
(八)學校報上級部門審核。
經以上程序確定的考生具有推免資格,在接收階段可以自主報考??忌瓤梢詧罂计渌麑W校,也可以報考本校任意相關專業。
四、推薦考核
(一)推薦考核以專業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由考生隨機抽題作答,每人作答時間為15-20分鐘。
(二)專業面試主要考查推免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是否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素質等。
五、推薦原則
(一)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均可向其他學校或本校其他學院推薦。
(三)堅持結果公示,確保信息公開和申訴渠道的暢通,切實保證推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六、其他
(一)所有取得推免資格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完成注冊、關聯學籍、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網上支付報名費等操作,并根據個人意愿填報志愿(24小時內可同時填報3個),按照志愿單位要求參加考核。每個考生可以參加多個志愿單位的考核,最終只能接受一個志愿單位的待錄取。
(二)按推薦考核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棄推薦,必須填寫《云南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自愿放棄推薦的申明》。
(三)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推免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紀委監審處監督電話:0871-65910376;招生與就業中心招生處監督電話:0871-65910081。
七、特殊情況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本辦法如有變化,以云南師范大學招生處網站公布為準。
云南師范大學招生處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