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14日發布《教育部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2016年實施招生單位自主劃定本單位臨床醫學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考試科目等其他改革暫不進行,從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實施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
意見指出,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同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招生單位自主劃定的總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招生規模。
意見強調,全面加強臨床醫學職業素質考核,對考生的人道主義精神、職業責任意識、醫患溝通能力、醫學倫理法規等基本職業素質方面進行考查;進一步強化臨床技能考查,著重考查考生的臨床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診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臨床技術能力等。
意見要求,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醫學學術學位仍然執行國家統一的復試、調劑成績要求。所有新招收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也是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其培養工作按照研究生培養方案和國家統一制定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進行。
意見強調,要嚴格落實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要求,招生單位要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復試錄取辦法、復試錄取名單及咨詢申訴渠道等招生工作重要內容,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