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招辦昨天在昆明信息港上公布了中考加分照顧規定,6類學生可獲照顧加分。
加分檔次分5分、10分、15分和20分不等。這一中考加分照顧政策,與去年唯一不同的是,今年新增一項加分項目為“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科技獎的僑眷,其子女照顧10分”。
昆明市中招辦還公布了辦理照顧加分的時間及手續要求。市中招辦辦理加分照顧審核手續的時間為6月13日—30日,獲照顧加分審批的學生名單將返回學校公示一周。
2011年昆明市高中階段招生照顧加分規定
A、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獲省級表彰的優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加10分;獲市級表彰的優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加5分。
B、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獲以下獎項(非報體育學校專業的)給予加分:
參加重大國際比賽及由教育部、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性體育比賽(奧運項目)獲前八名或獲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加15分。
參加省級(省政府組織的綜合運動會、城市運動會及省教育廳、省體育局主辦)體育競賽(奧運項目)獲單項前八名或集體前五名的主力隊員(足球限11人以內,其他項目限6人以內)加10分,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加10分。
參加市級(市教育局、市體育局聯合主辦)年度中小學生運動會,單項和集體項目(主力隊員足球限11人以內,其他項目6人以內),獲第一名(田徑、游泳項目獲第一、二、三名)的運動員加10分,獲第二、三名(田徑、游泳項目獲四、五、六名)的運動員加5分。
C、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照顧10分;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科技獎的僑眷,其子女照顧10分。
D、一級、二級英模子女及烈士子女照顧20分。駐艱苦邊遠二類以上地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照顧20分。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照顧10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現役軍人和公(公安)、檢(檢察院)、法(法院)的干警子女照顧10分,榮立個人二等功的現役軍人和公(公安)、檢(檢察院)、法(法院)的干警子女照顧5分。
E、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其他縣(市)區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10分;民族自治縣的貧困鄉和其他縣(市)區既是民族鄉又是貧困鄉(1998年前由省、市確定)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20分。
F、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報考本市一級完中的照顧10分;報考本市其他高中學校的照顧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