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日雙方為適應信息技術和信息行業的發展,兩國的相關考試業務也進行了積極變革。雙方考試機構多次就中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與日本信息處理技術人員考試(以下簡稱:中日信息技術考試)的考試標準進行了磋商與論證,決定在原有互認協議的基礎上,擴大互認資格與范圍,變更互認資格名稱,并于2011年5月30日,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和日本信息處理推進機構重新簽署了《中日信息技術考試標準互認協議》,新的互認項目如下:
級 別 |
中方考試資格(考試大綱) |
日方考試資格 (考試大綱) |
高 級 |
系統分析師、系統架構設計師 |
系統架構師 |
高 級 |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
項目經理 |
中 級 |
軟件設計師 |
應用信息技術工程師 |
中 級 |
網絡工程師 |
網絡專家 |
中 級 |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 |
數據庫專家 |
初 級 |
程序員 |
基本信息技術師 |
此次中日信息技術考試標準的互認范圍的擴大,對進一步加強我國信息技術人才培養和選拔的標準化和影響力,促進國際間信息技術人才的流動,推動我國的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的科學發展等方面都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