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公告
根據《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通知》(臨人社發〔2015〕148號)文件精神,結合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崗位實際,現將專業技能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對象
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兩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通過的確定為進入專業技能考試對象。
二、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5年9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樓403室(滄江路125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面),聯系人:李星武、李帆,聯系電話:0883-3114199、0883-2145555。
(三)內容:審查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對象的范圍,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四)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未就業證明(大學生志愿者,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由相關主管部門出據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近期小一寸正規照片一張。
(五)資格復審相關事宜:資格復審時要求考生本人到場。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專業技能考試資格,按該崗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資格復審程序完畢,由應考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方式
報考云縣管理部業務員崗位的專業技能考試以專業技能面試方式進行。
四、考試內容
(一)考試內容為:求職動機、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計算機網絡知識、住房公積金基礎知識等。
(二)住房公積金基礎知識請到“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或登錄http://www.lcgjj.gov.cn/參考學習。
五、專業技能考試事宜
(一)面試時間:2015年9月18日。
(二)面試地點: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樓道德講堂(滄江路125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面)。
(三)面試程序:考生按專業技能考試考生告知書要求時間按時到達考點簽到,抽取面試順序、試題和考官。
(四)成績計算:成績的計算辦法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五)鄭重申明:本次技能測試不授權給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考前培訓,也不授權給任何機構和個人出售考試用書。
六、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一)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00分)÷2×5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100分)×50%。
(二)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
七、體檢、考核
(一)體檢: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內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時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員負責全程參與監督。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專業技能考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對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若出現考核不合格的,根據報考人員崗位綜合成績的排名順延一次進行考核。10月12日前完成體檢、考核工作。
八、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若出現不予聘用情況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辦理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一)在資格復審,專業技能考試、體檢、考核等工作環節中,考生必須留下有效的聯系電話,在規定時限內因無法聯系或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二)如有自愿放棄招聘的考生,要以書面方式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中心新進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向有關部門匯報批準后,不再列入招聘對象。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