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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肇慶報名點考生:
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粵人考函〔2015〕87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預審工作,如您已達到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請按要求提交報名資料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2015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暫定合格標準 | |
社會工作者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會工作實務 |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
社會工作實務 |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二、提交報名資料復核時間和地點
考生請于2015年9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區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聯系電話:0758-2271231。
三、復核送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考試報名時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的,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驗證人簽名,考試機構留存。
四、注意事項
敬請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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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附件來源于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最近更新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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