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9月被評聘為小學高級教師。于2009年9月因工作需要調到中學任教至今(2011年)。也就是我已經在中學工作2年了,但在2011年6月職稱評聘時,我提出想把小高轉成中一,卻被主管職稱評聘的人告知說:小高要轉成中一,必須在中學任教四,然后才能轉為中一。中一再履職5年,才有資格評聘中學高級教師。以前我小高履職的時間(至今以有4年多,5年不到)不算。這種說法合理嗎?有沒有相關的文件?
回復:這個文件我也沒有查閱到,直接咨詢下市教育局人事科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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