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永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考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公告
楚雄州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閱卷工作已經完成,根據相關要求,現將永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成績
2015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分為《綜合素質考試》和《專業素質考試》兩項,每科總分為100分??荚嚦煽儼窗俜直日鬯?,《綜合素質考試》占50%;《專業素質考試》占50%。折算成績之和為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具體考試成績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選確定
綜合成績公布后,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經批準的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實際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的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保留兩位小數)方能進入資格復審。如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素質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持有本行業職業(執業)資格證的考生、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順序優先確定。
(二)資格復審
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永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是審核報考信息、查驗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公告公布的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資格復審中若有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察、聘用資格。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提交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申請的崗位,可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再遞補。遞補人員信息分別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縣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的主要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簿)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在校表現等有關證明。其中,2013年、2014年未就業無報到證的畢業生須交驗生源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社會報考人員須出具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戶口簿、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業務特長、工作表現的相關證明材料。
永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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