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專業綜合I考試大綱
目錄
I.考查目標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III.考查內容
IV.參考試題
V.參考**
VI.參考書目
I.考查目標
專業綜合
I考試包括刑法學和民法學兩部分內容,在考查刑法學和民法學基礎知識、基本理論的同時,注重考查考生運用刑法學原理和民法學原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忌鷳埽?
1.正確理解和掌握刑法學和民法學的重要概念、特征、內容和其法律規定。
2.運用刑法學和民法學原理解釋和論證某些觀點,明辨法理。
3.結合社會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現象,分析、評價有關案件、事件,找出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
4.準確、恰當地使用法學專業術語和運用法律思維進行表達,論述有據,條理清晰,符合邏輯,文字表達通順。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刑法學 75分
民法學 75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 40小題,每小題1分,共40分
多項選擇題 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簡答題 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辨析題 2小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法條分析題 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題 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