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物臨床應用的原則
醫師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在藥物臨床應用時須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
(二)臨床藥學技術人員的業務范圍(2007)
1. 臨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方案設計;
2. 對重點患者實施治療藥物監測,指導合理用藥;
3. 收集藥物安全性和療效等信息,建立藥學信息系統,提供用藥咨詢服務。
(三)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的報告規定(2008)
1. 不良反應的報告 醫務人員如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在做好觀察與記錄的同時,應及時報告本機構藥學部門和醫療管理部門,并按規定上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藥物濫用的報告 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發現處方或醫囑所列藥品違反治療原則,應拒絕調配;發現濫用藥物或藥物濫用者應及時報告本機構藥學部門和醫療管理部門,并按規定上報衛生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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