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根據淄博市2015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安排,我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定于2015年8月4日開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務工作安排
1.考試時間:8月4日—8月7日。每場考試時間均為1個小時(每場提前30分鐘內持卡入場簽到考試)。8月10日安排補考。
2.考點、考場安排:
考點:高青縣第四中學(高青縣黃河路127號)
日期 | 時間 | 每場考試人數 | ||
場次 | 時間 | |||
2015.08.4—2015.08.4 | 01 | 14:30—15:30 | 55 | |
02 | 16:30—17:30 | 55 | ||
日期 | 時間 | 每場考試人數 | ||
場次 | 時間 | |||
2015.08.5—2015.08.7 | 01 | 7:30—8:30 | 55 | |
02 | 8:30—9:30 | 55 | ||
03 | 9:30—10:30 | 55 | ||
04 | 10:30—11:30 | 55 | ||
05 | 13:30—14:30 | 55 | ||
06 | 14:30—15:30 | 55 | ||
07 | 15:30—16:30 | 55 | ||
08 | 16:30—17:30 | 55 |
3.考試形式及考場選擇
(1)考試形式:開卷、上機答題。只允許帶教材,不允許帶任何輔導資料、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工具。
(2)操作流程:完成網上作業(8月4日前)→上傳本人照片(已有照片的不用再傳)→確保個人賬戶中的余額為每門考試科目15元→選擇考試場次→生成準考證并打印→按所選時間參加考試。
(3)場次選擇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考試場次將于7月30日起分批開放,截止時間為8月6日23:00??忌勺孕羞x擇合適的場次。
②選擇方法:登錄個人系統,點擊左側菜單中“選擇考試場次”,分別為每門科目選擇場次。然后選擇場次時間,并點擊“生成準考證”。注意:準考證生成后無法撤消或更改時間。
③選擇場次、打印準考證的截止時間為所選考試日期的前一天23:00。若考場已滿不能選擇,請等待下批考場開放后再選擇。
(4)往年考試不及格或今年考試不及格的,作業成績仍然有效,如需補考,請在自己考試結束后當場辦理補考手續,再次選擇場次并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生登錄及考試規則
(1)考生可提前25分鐘掃描準考證二維碼入場、登錄考試。入場時請出示準考證、身份證,缺一不可。遲到20分鐘以內仍可進場參加考試,按正常結束時間結束考試。遲到20分鐘以后,考生將無法進場參加考試,視為缺考。
(2)考生在考試前必須持準考證到管理員掃碼簽到,否則無法登錄考試。
(3)考生結束考試應點擊“交卷”上傳答案,若考試結束時間已到系統會自動交卷結束考試,成績有效。
5.補考事宜:上機考試結束成功交卷后顯示本次考試總成績,(不包含參加《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培訓的人員),總分在60分以下為不及格,不及格的考生,如需要參加補考,可當即向考點負責人提出補考申請,并辦理補考充值手續。辦理手續后,隨即選擇場次準備參加補考。
6.考試期間相關信息通知,可隨時登錄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培訓網查詢。
二、應急預案
1.停電應急處理方案:事先與供電部門取得聯系,確保不人為停電;在考試期間不超負荷用電,確??荚嚻陂g用電萬無一失。
2.中暑應急處理方案:與相關部門聯系,在考場安排好專業技術人員飲水,遇到緊急情況用最快時間處理。
3.群體事件應急處理方案:縣人社局領導值班辦公,遇緊急情況能當場答復立即答復,若不能當場答復,第一時間請示有關領導予以答復,及時化解、處理群體事件。
4.考點負責人:李濤聯系電話:6967136
三、考試工作要求
(一)考場規則
1.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考場規則》、《考試紀律》等文件,認真閱讀操作流程,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操作。
2.考生請按規定時間自行選擇考場、打印準考證。要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嚴格按照準考證上標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注意查看考試時間變更信息。
3.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入場掃碼簽到,明確考試登陸方式和登陸帳號、密碼,在規定考試時間內答題,完畢后點擊交卷退出。
4.遲到20分鐘以內仍可進場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到設定考試結束時間正常結束。
5.遲到20分鐘以后,考生則不能進場登錄參加考試,視為缺考。
6.考生結束考試應點擊“交卷”上傳答案,若考試結束時間已到,系統會自動交卷結束考試,成績有效??荚嚱Y束后系統自動閱卷,考試成績與作業成績按比例計入總分,每個科目總成績合格者自動記入本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賬戶學分20分。
(二)監考守則
1.監考人員必須佩帶監考工作牌,監考人員有權制止無有效證件及與考試無關人員進入考場。
2.監考人員要嚴格執行考試各項規定,考前30鐘進入工作狀態,考生入場前逐個檢查身份證和準考證等有效證件,并一一核對,有問題的必須予以確認。發現不符者,在查清事實后,取消其考試資格。
3.考試開始20分鐘后遲到考生將不得進入考場。
4.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不得與他人閑談或幫助考生做題。
5.對利用手機、優盤等工具進行作弊人員,一經發現,監考人員立即將當事人清除出場,并作違紀處理。
6.對偷看他人答題,或交頭接耳者,監考人員應及時警告,重者予以清除出場并作違紀處理。對交換座位、請人替考、替人考試等情況,監考人員必須立即將當事人清除出場,并作違紀處理。
7.嚴格要求考生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有違紀行為,情節輕微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應當場宣布其違紀,取消其考試資格,記為零分,清除出場。
(三)主考職責
1.主考是考點考試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對考試公正、順利進行負主要責任,應全面熟悉了解繼續教育考試工作的特點,對考試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能秉公辦事,不循私情,堅持考試面前人人平等。
2.主考全面負責考點的考試組織和管理工作,組織制定考試工作方案,選聘監考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組織檢查考場的布置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的落實情況。考前負責組織監考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的上崗培訓,組織學習有關考試文件、規定以及工作要求、程序和操作方法。
3.主考要根據考試時間總體安排,做到準時開考、按時結束。
4.主考應負責到各考場(點)巡回檢查考試紀律和監考人員工作情況,對考試中反映的各種問題要及時處理,不得延誤;
5.考試中如遇意外突發事件,應冷靜,妥善處理。
6.每場考試結束后,對所有違紀舞弊考生應當場公布處理結果、通報批評。
(四)考試紀律
1.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個人管理信息卡入場刷卡、簽到,證件不全者一律不準進場參加考試。
2.考試過程全程監控,答題過程中避免窗口最小化。一經發現視作弊處理。
3.考生對考試題有疑問時,應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得涉及試題內容,不會者不得詢問,監考人員不予回答。
4.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隨便講話,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冒名頂替,不準替他人答題。交卷后應輕聲離開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5.開卷考試只準帶教材和學習筆記,嚴禁利用手機優盤上網查詢答案。
6.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在考試期間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于舞弊者,均按規定嚴肅處理。
7.答題考試結束,立即離開考場,不準無故拖延時間替他人答題,不聽勸阻嚴格按規定處理。
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