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補貼標準。按照中組部、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意見(試行》(組通字18號)、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財政部等12部門《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1號)和中組部、人社部、財政部等5部門《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42號)等文件規定,大學生村干部的補貼,以市(州)為單位,比照本市(州)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學歷高低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年底考核合格的增發1個月生活補助。補貼調整從2011年5月起實行。
重慶:選派大學生從到具體工作單位報到之月起,執行所在區縣(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聘)人員的工資、津補貼標準。選派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期間,所在區縣(自治縣)為其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保險費用為每人每年200元。
江蘇:享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直接轉正定級,薪級工資高定一級。從起薪之月起,按照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參加當地的各項社會保險,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當地事業單位統一政策繳納住房公積金、計發住房補貼。
廣西:聘用期間,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人均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貴州: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在待遇和保障方面,比照當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每人每年發放500元交通補貼,同時發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費;辦理養老社會保險和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此外,《實施方案》對任職人員大學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償還、工作期滿后自主創業報考選調生、公務員、高校以及被正式錄用(聘用)、工齡計算等等一系列相關問題都做了明確。
西藏:為解決大學生村官的后顧之憂,西藏結合區內實際,確定大學生村官的身份為公務員。此外,自治區財政按每人5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按所在鄉鎮新錄用公務員待遇確定其工資標準;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按照國家助學貸款償還的有關規定,分年按比例由自治區財政代為償還。
山東: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機關直接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的同等學歷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2、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其中在建立了補充性醫療保險制度的地方,應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辦理補充性的醫療保險。
陜西: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每人每年領取工作、生活補貼2.1萬元,其中到48個艱苦邊遠縣(市、區)農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每人每年增發1000元津貼。每名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領取一次性安置費2000元??h(市、區)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辦法,為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用統籌保險,并根據本地實際為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投保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新疆: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和聘期滿后享受《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009〕21號)和《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0〕32號)的有關政策待遇:
(一)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生活補貼和津貼標準,按月發放;并參加養老社會保險、按當地標準發放冬季采暖補貼或夏季高溫補貼。
(二)在村任職期間,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內蒙古:聘期內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和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按月發放;參加養老社會保險。
2、在村任職期間,統一辦理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3、發放一次性安置費每人2000元。
4、享受鄉鎮公務員的探親休假待遇。
江西: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任職期間,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工作、生活補貼和保險費用標準為每人每年1.8萬元,一次性安置費按每人2000元發放。
安徽: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由縣級財政部門按月統一打卡發放。其中,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分別按照每人每年1萬元的標準承擔補貼資金,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同時,中央財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聘期滿3年后,留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期滿留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須簽訂續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