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及招聘計劃
衛生系統、計生系統、農業系統、林業系統、畜牧系統所屬鄉鎮事業站所。具體招聘計劃詳見《2008年文山州全額和差額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該《計劃》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文山人事網(www.ynwsrs.gov.cn)
麻栗坡政務網(www.ynmlp.gov.cn)
二、招聘條件與資格審查相關規定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計劃主要面向文山州戶籍或文山州生源的畢業生;文山師專普通招生計劃2008年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不受我縣的戶籍限制。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二)資格審查的相關規定
今年我縣招聘的所有崗位僅限于普通計劃畢業生報考,對“畢業年限”有兩種要求。即 “2年及以下”,指2006年后(含2006年)的畢業生;“不限”,指不限畢業年限的畢業生。根據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普通計劃畢業生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指經中考或高考后通過普通計劃錄用的并經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習畢業。即通過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或《云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的學生。
2·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就業主管部門開具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的,其學歷視為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計劃畢業生”。
3·通過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須有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若報名審核時沒有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的,不能視為“普通計劃畢業生”。
4·今年的畢業生在報名時未拿到畢業證的,憑學校證明允許報名,但在聘用前資格審核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屆時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08年7月16日—20日。
報名地點:麻栗坡縣人事局。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崗位。對符合報考州屬及其他縣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直接到崗位所在地報名。
(二)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招聘計劃等有關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在后續的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所需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因欠助學貸款未領到畢業證的,必須提供畢業證復印件及學校出具的助學貸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中專學歷到我縣報名的需提供由州人事局出具的父母所在單位的證明;符合亨受加分條件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供:
1·符合云青聯〔2004〕8號文件規定加分的,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2·符合革命烈士子女加分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本原件(需證明與烈士之間的關系)。
3·符合少數民族加分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
4·符合按文政發〔2005〕93號文件加分的,需提供有關獲獎證書原件。
(四)報考比例要求: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必須達到3: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3:1比例的,報經州人事局批準后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的,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成績并列無法確定擬聘人選的需進行加試。
五、享受加分的優惠政策
(一)根據“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有關要求,對于從2003年開始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聯〔2004〕8號文件規定,同時予以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惠;按云教學〔2005〕14號、云青聯〔2006〕25號文件規定,凡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地方項目”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總分分別加4分、3分、2分。
(二)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予以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惠。
(三)按照《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州委《貫徹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實施意見》(文發〔2006〕24號)精神,對我州的少數民族考生按照學歷層次予以筆試成績加分優惠,大學本科畢業加2分,大學??飘厴I加1.5分,中專畢業加1分。
(四)按《文山州優秀運動員升學就業辦法》(文政發〔2005〕93號)規定符合加分的優秀運動員,按文件規定辦理。同時符合上述幾種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所有加分人員在報名時通過審核后,將于筆試前在文山人事網(www.ynwsrs.gov.cn)、麻栗坡政務網(www.ynmlp.gov.cn)進行公示。
六、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發放
筆試時間:2008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麻栗坡縣一中。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2008年7月30日—8月1日在縣人事局報名點領取。
七、招聘方式及考試內容
所有招聘崗位均直接采取筆試的方式招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試題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占20分,專業知識占80分。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以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參考用書(2008年)《綜合知識教程》中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知識為主,專業知識筆試內容為:
(一)衛生、計生系統
1·報考臨床醫學專業人員以全國中等衛生學校教材《診斷學基礎》為考試內容。
2·報考護理專業人員以全國中等衛生學校教材《護理學基礎》為考試內容;
3·報考影像專業人員以全國中等衛生學校教材《影像診斷學》為考試內容。
4·報考藥劑專業人員以全國中等衛生學校教材《藥理學》為考試內容。
5·報考檢驗專業人員以全國高等醫學專科學校教材《臨床檢驗基礎》為考試內容。
6·報考預防醫學專業人員以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傳染病學》為考試內容。
(二)農業系統
1·報考食品檢驗、食品環境保護崗位的以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微生物學》、中國輕工業出版社出版的《食品質量與安全實驗技術》、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化學》三門教材和《農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考試內容。
2·報考農村經濟管理崗位的以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主編雷海章)的《現代農業經濟學》、立信會計出版社出版(主編李海波)的《會計學原理-基礎會計》、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主編傅國華)的《管理學原理》和《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為考試內容。
3·報考農學專業的以全日制中等專業《植物及植物生理學》、《植物保護學》、《農作物栽培學》、《作物遺傳與育種學》四門教材和《農業法》及《農業技術推廣法》為考試內容。
(三)林業系統以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森林計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1年10月第2版《森林培育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3月第2版《森林經理》、中國林業出版社1998年3月第2版《森林病蟲害防治》為考試內容。
(四)畜牧系統
以以下具體學科為考試內容:
1·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家畜解剖學及組織胚胎學》,主編:馬仲華,出版:第3版。
2·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家畜繁殖》,主編:張周,出版:第1版。
3·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動物營養與飼料》,主編:姚軍虎,出版:第1版。
4·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動物病理》,主編:陸桂平,出版:第1版。
5·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動物藥理》,主編:周新民,出版:第1版。
6·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家畜生理》,主編:范作良,出版:第1版。
7·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動物防疫與檢疫》,主編:楊廷桂,出版:第1版。
8·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獸醫臨床診斷學》,主編:王俊東、劉宗平,出版:第1版。
八、查分辦法
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由縣人事局在文山人事網、麻栗坡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內向紀委監察局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進行查分。
九、考核和體檢
(一)人選的確定
由縣人事局、紀委監察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人事局、紀委監察局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
(三)體檢
由縣人事局委托縣人民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縣人民醫院按照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并作出是否符合招聘標準的結論,體檢費由本人自付。若出現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在該崗位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確定參加體檢或考核的人選。
十、聘用
對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由縣人事局在文山人事網、麻栗坡政務網進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填寫《文山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報州人事局審批后,用人單位憑《文山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辦理聘用手續。報考我縣衛生系統鄉鎮衛生院的人員,聘用后必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滿三年后方可申請流動;對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與監督
(一)為嚴肅考風考紀,在整個招聘工作中,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應聘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違反招聘紀律,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四)通知時效。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在縣人事局發出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指使、縱容他人舞弊、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或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者有符合回避規定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對應回避而不回避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查處。
(七)縣人事局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承擔考前培訓工作。
(八)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舉報電話(紀委監察6622800,人事局6621589)?! ?
麻栗坡縣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