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特崗教師一經聘用,從報到之月起,按國家現行工資制度執行當地定級工資標準,其它福利待遇享受當地現行政策。在特設崗位任教滿一年,經考核合格的,可在原定級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一檔職務工資(含津貼)?!钡宜诘目h沒有這么執行,請問可有辦法解決?謝謝!
回復:可向省教育廳特崗辦(省教育廳人事處)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