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石林彝族自治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人員2名,其中:石林彝族自治縣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管理人員文秘崗位1名,主要職責是承擔和辦理財政集中支付資金的具體業務;石林彝族自治縣財政局票據監管中心專業技術人員財會崗位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各單位票據的發放、收回、核銷工作及“以票管收”工作,國庫支付中心和票據監管中心工作地點在石林縣財政局內(石林中路93號)。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通過考試、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正派、樂于奉獻;基礎理論扎實,具有一定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在校期間任學生會干部、班干部、黨員者為佳;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石林縣2011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報名和考試
1.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不受理委托、網絡等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石林縣財政局辦公室(石林縣石林中路93號4樓402室)
(4)聯系人:李紹蓮、鐘濤聯系電話:0871-7796408
(5)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畢業證(學位證)、《2011年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1年應屆畢業生)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④其它資格證(獎勵、相關資質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報名費用: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每名考生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
(7)注意事項:①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②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③每個崗位計劃招聘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2.考試
(1)考試分為筆試(閉卷)和面試,總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
①筆試范圍:報考財會崗位的考財會專業知識;報考文秘崗位的考文秘寫作專業知識。
②筆試時間:2011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③進入面試人員確定:筆試成績合格者(按50%折算為30分及以上)按照分數從高到低1:4的比例(不低于1:2)進入面試。
④面試內容:以本崗位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計算機操作為主。
⑤面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注意事項:考試時請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
(4)成績公示:考試成績統一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上發布,公示期7天,同時在本單位發布。
五、考核和體檢
考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考核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學習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2)考核或體檢不合格及自愿放棄的,由石林縣財政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取消理由??杖泵~在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的應聘該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統一按招聘程序,及時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上發布,公示期7天,同時在本單位發布。
七、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報經人事部門審核批準,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按要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九、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石林縣財政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監督電話
石林縣紀檢監察部門:0871-7796265
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0871-7796492
石林縣財政局:0871-7796408
石林彝族自治縣財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