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問: 你好,我想問一下2008年的特崗教師服務期將要滿了,怎樣安置2008年的特崗教師?
云南省教育廳答復:
陳菊同志,你好!來信收悉。針對你所咨詢的問題現答復如下:對3年聘期屆滿的特崗教師,教師〔2006〕2號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函》(云政函〔2008〕24號)和云教人〔2006〕28號文件均有明確規定,即對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的特崗教師,納入國家正式在編職工管理,由當地負責發放工資。 對我省3年聘期屆滿的特崗教師,如每年度(學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即視為3年聘期考核合格。其就業安置,應充分考慮特崗教師本人的意愿,一是可選擇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轉聘為當地在職在編教師,由當地統一發放工資,轉聘手續可按云教人〔2006〕28號文件辦理;二是可選擇重新擇業,可享受云南省當年應屆畢業生就業的相關優惠政策。 具體的辦理程序,對選擇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的期滿特崗教師,應填寫并向學校提交《云南省特崗教師轉聘為在編教師審批表》(詳見附件2),由學校統一報送所在縣(市、區)政府教育、人事等相關部門批準聘用并落實工作崗位、兌現工資待遇。審批表是否需報州(市)教育、人事部門審批,由各地按現行政策自定。各縣(市、區)要將批準聘用名單以《云南省特崗教師轉聘為在編教師備案表》報送州(市)備案,各州(市)則要將備案表匯總報省備案;對選擇自行聯系調動單位和重新擇業的期滿特崗教師,可按在職在編職工工作調動的現行有關程序及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