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紅河州戶口、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78 年8月5日至1990年8月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并已到各縣(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登記且尚未就業,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大中專畢業生。
2、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受戶口限制。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4、身體健康;
5、應具備用人單位限定的其它資格條件(中學教師崗位需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資格認定的基本條件:即《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普通話考試合格);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但未解除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國家有規定不能應聘的;
(5)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2008年8月5日—8月6日,每天的8:00-11:00,14:00-17:00。
(二)報名地點:屏邊縣人事勞動保障服務大廳(玉屏鎮建設路76號)。
(三)報考者攜帶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就業登記證、當地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根據自身條件選擇自己適宜的崗位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需提供所在單位準予報考證明的原件。2008年應屆畢業生持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生源地證明、身份證原件即可報名。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報名時交近期免冠5分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招聘崗位代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報考者必須保證所出具的各種證件的真實性,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自報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時間,人事部門將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