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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5]69號)的要求,現將自治區農牧業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報考內蒙古農牧業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農機技術推廣站、農業技術推廣站、經濟作物工作站、草原工作站、農牧場科技推廣站、獸藥監察所、馬鈴薯繁育中心、農牧業雜志社等單位,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請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下載并打印本人《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兩份),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 至11:30,到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辦公大樓(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東街70號,原內蒙古電子信息學院對面)15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攜帶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和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之前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非應屆畢業生須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⒓淤Y格復審。
(二)戶口在區外的內蒙古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屬于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2年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應聘人員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的儲備文件以及2年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表。
(四)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含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五)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以招聘單位《崗位需求表》為準。
以上所需證件和證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六)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七)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未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并將結果向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八)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要將自己面試時所要使用的語種告知資格審查人員登記備案。對不按要求作答、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九)應聘人員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變更的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十)資格復審環節如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
(十一)資格復審聯系方式:
內蒙古農牧業廳人事處:0471-6652052、6651812
監督電話:0471-6652054
二、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已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招聘單位審核簽章的《資格復審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二)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面試指定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時間:2015年7月29日全天
面試入場封閉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地點:自治區轉業軍官培訓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中山東路團結巷2號)
(五)面試方式:采取現場答辯方式進行。
(六)面試滿分為100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
(七)面試時原則上一律著正裝,不得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不得佩戴帶有特殊標記的佩飾,不符合著裝規定的禁止進入考場。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
2015年7月16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