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2015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984 次 日期:2015-07-15 17: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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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京人發〔2002〕3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6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需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取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5年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1月7日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一)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15個專業,專業設置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專業。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下載。

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袄峡忌笔侵冈诒本┑貐^成功報考過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臺灣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須于2015年7月15日至7月31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新考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報名安排 具體要求
7月15日 網上填報信息 登錄網報平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7月21日 打印報名表 1.使用A4紙打印《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承諾簽名并 2.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承諾人簽名處簽名;
審核蓋章 3.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處簽字蓋章。
7月22日 現場資格審核 持相關材料到《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見附件)之一,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4日
7月25日 查詢審核狀態及網上繳費 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報平臺查詢審核狀態,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
-31日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中,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應屆畢業生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上述各類證件及證明均須為原件。

(三)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再次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本人報考信息、級別、專業和科目準確無誤,并且繳費狀態為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11月3日至6日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5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縣人事考試機構或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2015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荚嚧缶V采用互聯網形式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一是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下同)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考生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考試用書和考試輔導用書仍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內容做了較大幅度的修訂,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可提供網上售書服務,咨詢電話:010-64962347,400-606-6496。

(三)考試將采用“大規??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試頻道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五)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六)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7月9日

附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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