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關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根據《201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馬關縣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1年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2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該《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文山人事網(www.ynwsrs.gov.cn)
馬關政務網(www.ynmg.gov.cn)
二、考試
全縣所有招考崗位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規定見《201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因各種原因致使招聘崗位不足開考計劃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相關事項如下:
1、公布資格審核人員名單:2011年7月27日在文山人事網、馬關縣政務網公布。
2、資格審核時間地點:2011年8月3日,馬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審核部門: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審核。
4、審核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本人學籍檔案、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就業報到登記證、執業資格證、準考證的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其他要求的,還需要按相關要求提供相應證明的原件。
5、如綜合成績并列,出現人數超過擬聘崗位開考計劃數的,須進行加試。具體加試方式和加試時間另行通知。
6、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
按《公告》規定的程序,確定體檢人選。
1、體檢工作按《201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相關規定執行,教育系統體檢標準按《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其它系統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醫院:馬關縣人民醫院,體檢時間:2011年8月4日。
2、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審核、審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經審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人員名單于2011年8月15日至21日在文山人事網和馬關政務網公示。
2、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填寫《文山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二份),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聘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1、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2、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縣紀委監察局對事業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未盡事宜詳見《201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簡章》如有與《公告》精神相抵觸的條款,以《公告》為準。
監督電話:0876-7122036(馬關縣紀委監察局)
咨詢電話:0876-7130538(馬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