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是09年畢業的,現在本省非生源州市的事業單位工作,并且已經轉正,但一直很想回家鄉工作,這次2011年信用社考試剛好趕上了這個機會——進入信用社面試分數線,現在還沒有接到面試通知,但是聽說已經就業的在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唉,麻煩了,已經在轉正,我該如何向原單位協商以使其給我開一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呢?請老師給以技巧指點。。。且已經在轉正,他們會愿意這樣做嗎?我該怎么辦呢?
回復:是否需要這個證明還是先咨詢報考單位再確定,如果確實需要,找到單位主管人事的部門或者領導想辦法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