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彌勒市委、彌勒市人民政府關于彌勒市貫徹紅河州教育事業振興金秋計劃的實施意見》(彌發【2014】22號)文件精神,為科學合理地補充部分鄉鎮中小學優秀教師,不斷提升我市教育教學質量,決定面向市外公開考試選調優秀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彌勒市部分鄉鎮公辦中小學相應學科教師崗位。
二、選調對象
彌勒市外公辦中小學在職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三、選調對象和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師德表現好,教育教學成績突出,關心愛護學生。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持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3、報考學歷為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所學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相一致。
4、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三年及以上,且歷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四、報名方式
1、由本人自愿提出調動申請并向彌勒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書面調動申請書。
2、申請人自行下載填寫《彌勒市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須提交《彌勒市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申請人所提交的證件要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且一切后果自負。
3、報名由彌勒市教育局組織資格審驗,審驗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五、報名時間
2015年7月10日至7月20日17:3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正常工作日上班)。
六、考試組織
1、考試組織:由彌勒市教育局、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2、考試時間: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聘用辦法
1、確定擬聘人員。彌勒市教育局根據各鄉鎮中小學學科教師需求和空編情況,根據申請人考試成績,以擇優的原則確定擬聘人員。
2、辦理聘用。聘用以工作調動的方式辦理,擬聘人員自行負責辦理原單位離職請調手續,彌勒市教育局、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助擬聘學校辦理調入接收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和工齡、教齡計算按照公辦教師有關規定執行。
八、崗位等級聘用
調動人員崗位等級聘用按照有關崗位設置、聘用管理文件規定和辦法執行。聘用學校實行崗位設置和考核聘用管理,教師調入后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聘用,由調入學校根據學校崗位聘用考核方案考核聘用,調入教師必須服從學校管理、考核,請各自權衡后再報名參加考試。
彌勒市教育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