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6月申請跨縣調動,接收單位和主管局已經同意我的申請并上報人事部門審批,不巧遇上了當年人事凍結,禁止人員調動,我的申請就這樣給壓了下來。今年新一輪的調動已經開始了,我先前那份沒有結論的申請不知道還能不能延用?人事部門辦理審批意見有沒有時限的要求呢?謝謝!
回復:重新進行申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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