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盤龍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處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于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位于昆明市官渡區民航路159號,昆明市盤龍區政府第三辦公樓七樓。
基本職能:負責轄區內街道、鎮、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和公路災害搶修與保通工作,配套實施公路綠化工程;負責鄉村橋梁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負責盤龍區農村交通運輸行業重點工程、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的編制;參與交通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測定和施工定額、養護定額的編制與修訂;參與盤龍區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工作;負責盤龍區農村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及與項目有關的合同談判、合同擬定、合同審查、合同簽訂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昆明市盤龍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處
招聘崗位:道路橋梁工程
招聘人數:1
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專業:土木工程
其他招聘條件:(道路橋梁工程方向)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及《昆明市盤龍區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中的招聘條件者均可報名,年齡在35(不能超過35)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昆明人力資源中心(昆明市民航路229號)。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1年畢業生暫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誠信承諾書(本人親筆簽名);
(4)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未就業證明或失業證,并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
(5)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
(6)國有企業(除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聯系人:宋慶豐、吳桐;聯系電話:3107798、3163161。
(二)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本人到現場報名,每個報考人員限報考盤龍區2011年所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單位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1、由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2、201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者,須提供書面承諾書,在辦理聘用手續前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6月9日至10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領取準考證地點:請考生到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民航路159號盤龍區政府三辦7樓)領取準考證。
聯系人:宋慶豐、吳桐;聯系電話:3107798、3163161。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3、考試時間:2011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4、考試地點: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于面試名單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崗位履職所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宋慶豐、吳桐;聯系電話:3107798、3163161。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2、考生參加考試前須認真閱讀考場紀律要求,并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3、考生參加考試前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注意飲食,保持良好的心態,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考試。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嚳偝煽儗⒃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己藘热葜饕☉溉藛T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及相關規定確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考核和體檢階段自動放棄或考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提供由國家規定的學歷認證部門出具的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材料。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綜合辦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3163161
昆明市盤龍區監察局:3165865
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614685。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