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錄取原則(2015年)
來源: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 閱讀:2048 次 日期:2015-06-27 11:50:25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楚雄醫藥高等專科學?!浫≡瓌t(2015年)”,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按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材料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錄滿,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況,則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及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招生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制定有關于對于總分相同情況下成績的比較原則,則以招生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原則為準。

第十五條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除患有學??梢圆挥桎浫〉募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

第十六條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

第十七條 由于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身體健康狀況不適者,建議不要報考,否則今后會影響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退回戶口所在地。

第十九條 錄取工作中經招生省市區的省級招考部門調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計劃的,學校有權將該地區的計劃調到生源好的省市區擇優錄取考生。

第二十條 錄取工作中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區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為準!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

  • 報班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站聲明 | 網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新媒體/短視頻平臺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云南網警備案專用圖標
聯系電話:0871-65099533/13759567129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1093837350(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
云南網警報警專用圖標
未满十八18勿进黄网站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