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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及中省屬駐邢有關單位人事處(科):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2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執業藥師考試定于10月17、18日舉行,邢臺市設考點。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下午: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二、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6月25日至7月15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 平 臺(zg.cpta.com.cn)或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26日17時30分。
網上繳費完成后,請報考人員務必重新登錄并在[詳細信息]欄目中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考區,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有關證件、表中所填內容和上傳照片無誤后,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主管部門要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并由審核人簽字蓋章后,于2015年7月20-22日到邢臺市職稱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各考生務于2015年7月16日前持報名材料到寧晉縣職改辦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及中省屬駐邢有關單位人事處(科)務必要向報考人員說明報名截止時間,認真組織好報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①所有人員報名時,務必使用二代身份證。
②所有復印件必須使用A4紙復印并加蓋審核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二代身份證的正反面要復印到一張紙上。
③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2);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④報名材料由2卷組成。每卷材料的順序是:報名表1份裝訂在前,其余各復印件1份,按照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其它證件、證明復印件的順序裝訂在后,裝訂位置在紙張的上邊居中。
⑤符合免試條件的,須按報名材料要求準備部分科目免試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2卷,并將部分科目免試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⑥主管部門要將本單位報考人員的姓名、報名序號按附件3格式匯總整理成Excel文件,在報名確認時將電子版和紙質文件一份蓋章交市職考中心。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10月11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免試條件及科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四、2015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使用新發布的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根據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8元)。
六、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七、考試合格人員可登錄河北醫藥教育網查詢辦理資格證書有關情況,聯系電話:0311-6730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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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來源于寧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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