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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有關單位,各市環保局,廳直屬各單位:
為做好2015年度環保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5年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計劃的通知》(浙人社發〔2015〕54號)和《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2006〕351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關學歷、資歷、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要求,嚴格按《浙江省環境保護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社發〔2014〕75號)規定執行。申報對象評審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破格、轉評或兼評、后學歷(或學位)取得時間不滿2年的申報對象,應參加業務面試。業務面試成績作為評委會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繼續實行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辦法。申報對象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服務系統進行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見附件1);有關主管部門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報送工作(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2)。申報對象的賬號由申報人自己注冊,有關主管部門的賬號已由省里統一分配。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各市或省、部屬單位主管部門需報送的材料,以及申報對象送審材料須包含的內容和材料裝訂要求見《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材料具體要求》(附件3)。
(二)送審材料要求真實規范,書寫清楚,手續齊全,裝訂成冊,并符合規定的送審程序。各市有關部門要把好材料審核關,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各單位要對申報對象提交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申報對象的《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填入《推薦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相應欄內;在評審前,我廳將評審對象基本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在浙江省環保廳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結果也將在浙江省環保廳門戶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網址:http://www.zjepb.gov.cn/,欄目:“信息公開”—“人事任免”—“職稱評審”。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人力社保廳和省環保廳聯合發文公布。申報對象和所在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上簽字。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將進行調查核實,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申報對象,其申報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三)材料中的復印件必須完整、清楚。省直單位申報材料須由省主管廳局(省屬集團公司)核對原件;市、縣(市、區)申報材料須由設區市主管部門核對原件,并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四)《推薦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統一使用A4紙打印,共4頁,不得增頁、附頁,嚴格按規定的頁面填寫,同一頁內各欄目之間可根據內容多少作調整;一式3份(參加面試人員提供4份),1份裝訂在申報材料內,1份供中評委推薦時使用,1份(參加面試人員2份)由中評委辦公室填寫推薦意見后交高評委辦公室。
(五)申報對象的材料按隸屬關系經各市和省有關環保專業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推薦后,于9月30日前報我廳人事處(杭州市文一路306號1019室)。
五、其他事項
(一)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據上級統一部署,2017年起對事業單位申報對象全面實行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相結合的辦法,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這期間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標準條件,要從嚴控制事業單位推薦人選,高評委將從嚴控制評審通過率。
(二)繼續教育要求。今年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職稱申報必備條件。市地申報人員暫按所在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執行,省級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繼續教育證明(繼續教育方式可參考附件4)。專業技術人員要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填寫在《推薦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中,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學歷認證要求。對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對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報對象注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并經所在單位審核驗證,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無法提供備案表的須提供“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為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防止申報中“掛靠”行為,申報對象須提供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近1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對象須提供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五)已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1年以上,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申報環保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的,均視為轉評或兼評。
(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以及本通知所列附件,均可從浙江省環保廳門戶網下載(網址:http://www.zjepb.gov.cn/,欄目:“信息公開”—“人事任免”—“職稱評審”)
聯系人:黃照亞,吳柳芳;聯系電話:28869129,28869069。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6月1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