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采用什么體制?
答: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遵循“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各高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按規則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投檔到高校,高校自行確定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并負責做好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解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為招生院校的錄取做好服務工作,并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