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相關科目的調整分是怎么回事,調整方案是怎么確定的?
答:本市從1988年開始實行“3+1”高考方案(2001年至2011年考試科目曾調整為“3+綜合+1”),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6門課中可選考一門相關科目。由于各招生院校按文科和理科大類進行排序錄取,即同為理科或同為文科的考生所考科目不同。為了使相關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須按文、理大類對相關科目考試分數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成績稱為“調整分”。
分數調整的原則是經過教育測量、教育統計、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專家多次比較,并對以前高考數據進行模擬測算后,才最終確定下來的,它伴隨著“+1”方案實施延續至今。每年進行分數調整,均根據已經確定的分數調整原則,聘請專家應用最佳數學模型進行反復模擬測算,由此得出當年調整分的結果。調整分結果將隨同考生成績一起公布,使考生不僅了解自己考分調整情況,也可進行橫向和縱向比較。實踐證明,對相關學科的成績進行調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調整辦法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的廣泛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