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答:教師資格注冊制度分為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取得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初次聘用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和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時,應申請首次注冊。首次注冊后,每5年申請一次定期注冊。經注冊后,方可按照教師資格類別在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未經注冊、不予注冊和逾期不注冊的教師,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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